为依法维护消费者安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近日,抚顺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打防并举,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既彰显了法治之力,也展现了检察之智。
重拳出击严惩假冒侵权犯罪
陈某某、鲍某某等8人利用抖音电商平台,以“低价正品”“厂家直销”为噱头虚假引流,大肆销售假冒“苹果”牌电子产品,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商品流向全国多地,严重侵害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知情权,经抚顺县检察院审查,对被告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对8名被告人均作出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网络平台假冒侵权乱象,为网络消费市场筑牢法治屏障。
汇聚合力共守消费安全
3月11日,抚顺县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切入点,联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走上街头,开展食品安全主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公益诉讼检察宣传手册、以案说法、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深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消费者维权知识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及启动流程,耐心解答了现场群众提出的“买到问题食品如何维权”“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公益诉讼与保护消费者安全同步发力,“法护”就在身边。
借力《检察之声》传递检察好声音
《检察之声》是抚顺县检察院与该县融媒体中心联手打造的十年品牌栏目,是传递检察好声音、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阵地。在“3·15”到来之际,抚顺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京静走进直播间,结合办案实践,聚焦日常消费高频痛点,以真实案例拆解违法套路,从“网络购物陷阱识别”“食品安全权益保障”“老年消费防骗技巧”等多维度,清晰解读消费者依法维权路径,让听众在电波中同步感受到检察力度和温度,以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学会依法维权。
下一步,抚顺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消费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探索履职举措,强化部门联动,以检察担当守护民生福祉,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共同营造安全、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
【检察官温馨提示】
消费时请妥善留存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等凭证,警惕“低价陷阱”“夸大宣传”,遭遇消费侵权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涉及不特定多数人利益受损的,也可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提供公益诉讼线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