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剧普法进校园 走“新”又走“心”

时间:2023-5-31 14:35:10 点击:

5月30日,一场主题为“普法传递 ‘未’你而行”的抚顺县“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巡回演出,在抚顺县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正式拉开序幕,并将陆续走进辖区8个乡的九年一贯制学校。


此次巡回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由抚顺县委政法委主办,抚顺县政法各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局、共青团县委、法学会协办,采用“互动式”“体验式”的教育方式进行,由政法各单位的干警结合典型实际案例精心编导演绎的普法情景剧,通过“现场演绎+剧情剖析”,让小观众获得沉浸式体验。


《对校园霸凌说“不”》讲述的是同学小苏、小宋、小张对小高多次以威胁辱骂等方式提出不合适要求,遭到小高拒绝后,又对小高进行殴打,严重伤害了小高的身心健康,侵害了小高的身体健康权。抚顺人民法院的法官现场对原告小高诉被告小苏、小宋、小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开庭”,并对剧中的案情进行析案说法。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带来的《高铁霸座》讲述了父女俩旅游乘坐高铁,座位被强占的故事。通过检察官说法,讲解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乘客无票、超过客票区间乘车、买低等级车票乘坐高等级座位等行为,被明确视作乘客违约等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同学们出门在外一定要遵纪守法,而且遇见不文明行为要敢于说不。


在《网络打赏“退不退”》中,抚顺县公安局的干警讲述了小明同学使用母亲的手机,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向主播打赏10万元,派出所民警接到其母亲报案,为他们追回10万元打赏款的故事。民警在析案说法中表示,未成年人是不能参与网络直播打赏的,即使是未成年人自行进行打赏,都是明确禁止的。根据法律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行为如果没有经过法定代理人事前的同意或者事后的认可,那么代理人完全可以依照规定要求直播平台返还。教育同学们不要沉迷于网络,要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习、生活的关系对不理智的打赏行为及时叫停。


“未成年人是指多少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谁?”“学校旁边的网吧支持中小学生进入上网,请问网吧的做法对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满多少周岁的人不能在道路上骑车?”……

在互动环节,抚顺县司法局的干警设置了20道有奖问答题,引导学生深刻领会、活学活用,学生们踊跃抢答提出的问题,现场气氛热烈。


由政法各单位干警带来的三句半“‘未’你而来,伴法成长”将整个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向高潮。与会相关领导向学生代表赠送了法治图书,鼓励学生平时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努力做到自律自强自爱。


学生们纷纷表示,节目非常精彩,这样的活动既有趣味性,又有知识性,接地气、好吸收,让人收获满满,在今后努力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作者:抚顺县委政法委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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