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检察院公诉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14名被告人获刑

时间:2023-3-16 9:40:42 点击:

经抚顺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抚顺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对14名被告人分别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罪作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至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0.5万元不等有罪判决。

起诉书指控:2018年至2021年1月间,被告人赵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无任何生产、销售药品资质情况下,在河南省郑州市某中药市场购买木瓜粉、玉米淀粉、苦味素、二甲双胍按比例混合制成降糖药粉末、以及具有壮阳功能粉末等制药原料运至被告人夏某某等人处进行灌装制作无包装胶囊成品,赵某再通过药交会发放售药卡片向全国进行宣传售药。

被告人王某某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无任何生产、销售药品资质情况下,在赵某处购买无包装降糖胶囊13件(每件至少6万粒),王某某又通过网上联系到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某淘宝商刘某某,并为其提供葛根降糖素模板,让刘某某按照模板制作葛根降糖素的贴标、说明书、包装盒等。被告人王某某在抚顺望花区某出租屋内将胶囊装盒(60粒一盒)、贴标、装外包盒制成带标成品假药,以人民币16元至22元不等价格批量销售给张某某等人。因销量大,王某某不能及时供应包装好的药品,便将散装胶囊、贴标、包装盒直接给下家让其包装进行销售。被告人张某某等人再加价到30至60元不等进行销售。

经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白绿色胶囊”、“葛根降糖素”、“黑色胶囊”、“金黄色胶囊”等均为假药。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等14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和量刑建议,法院遂做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特别提示:

生产、销售假药不仅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还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一是要切忌“疾病乱投医”,若生病就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听取专业医生的诊疗建议。二是要走正规渠道购买药品,买药要到正规医院或者具有资质的药店购药。三是要利用网站查询真伪,群众可以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通过进入药品界面查询到药品的相关信息,从而确认药品的真伪。

作者:抚顺县检察院 来源:抚顺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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