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身边榜样 | 抚顺县检察院“检察蓝在行动”志愿服务队:学英模求极致 点点滴滴都是“你”

时间:2025-7-1 15:07:05 点击:

2018年,潘非琼同志下派到抚顺县检察院挂职锻炼,被任命为副检察长,分管案件管理工作和协助刑事检察工作。两年间,他38次以检委会成员身份参与案件讨论;协助办理了两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高质量完成策划改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县委机关的 “知政讲堂”上,他的法律授课赢得了上百名人大代表的一致称赞;在帮扶乡村建设的路上、防火防汛的最前沿、老党员和贫困户的炕头上,都留下了他诸多难忘的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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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潘非琼同志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也是在这一年,抚顺县检察院“检察蓝在行动”志愿服务队,被辽宁省妇联授旗为“辽宁省优秀巾帼雷锋志愿服务队”。

【学习潘非琼】

肩上有“旗帜”,身旁有英模,向潘非琼同志学习,已经成为了团队每名成员的自觉行动,通过开展“学潘非琼,做‘四心人’”、“身边的榜样,心中的丰碑”等系列学习活动,他们谈感悟、话收获、重实干,他们秉持着潘非琼同志精研实干求极致,“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敬业精神,用“小案不小办”的鲜活故事,践行着英模精神,诠释着为民情怀,续写着抚顺县检察院不断前行的新篇章。


“路宽了,检民的心更近了”。在团队成员刘天杨的心中,始终牢记着潘非琼同志曾经对他说过的一句话,“我们是站在老百姓这边的检察官,老百姓的事就是天大的事”。一次,刘天杨和第三检察部办案组下乡办案,刚好经过一个有台阶的下坡路,便听到“这路这么窄,也太难走了!”他顺声望去,原来是一对相互搀扶的老年盲人。回到单位后,那个画面不断浮现脑海,他心想:“老人的嘀咕,虽声若蚊蝇,却直戳人心。这事儿得管!”随后,他立即与办案组同志一起研究,分头行动,查找相关文件规定、到现场实地丈量,固定证据,启动公益诉讼监督,向责任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调集人力、财力、物力按标准加宽改建,在“回复”中不但告知改造完毕,还深情的说“无障碍变成无限爱了”。如今提起这事儿,刘天杨还由衷的感慨:“路宽了,检民的心更近了!”

“退役老兵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脸”。潘非琼同志“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的精神同样激励着团队成员尤菲,在一起司法救助案件中,农民老田60多岁,是一位退役老兵,患有糖尿病综合症、心脏病等疾病,干不了重活,妻子四处打零工赚钱补家,两个儿子均成年未婚,靠打零工维持生活。一天傍晚,村里家家户户灯都亮了,可老田妻子还没有回来,老田正屋里屋外焦急等待着,突然一个噩耗让老田瞬间瘫坐在地上:“妻子在打工回家途中遭遇了车祸当场死亡。”当老田回过神后得知,肇事者家里也并不富有,较短的时间无法为其提供赔偿。就是给妻子办丧事,也得出去借钱!老田彻底崩溃了……尤菲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将情况向本院领导汇报、向上级部门请示,多次往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在社区等,推动司法救助+联动协作,积极帮老田度过难关。春节前夕,她再次以回访方式,去看望了老田,并为他送去了“年货”,此刻,老田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脸。

精准监督为民企挽回损失。团队成员赵杉丹在司法办案中始终践行着潘非琼同志“精研实干、恪尽职守”的精神,在办理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时她发现,案件有多个关键词,被告人是财务人员;与法人代表具有亲属关系;擅自挪用企业资金252万元用于非法活动;由盗窃罪改变定性为挪用资金罪;退回了全部损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实刑;经过详审细查,她认为法院判决的刑罚明显不当,依法提出抗诉,最终获中级人民法院改判缓刑;又根据被告人被诈骗线索,依法追究了3名为电信诈骗集团转移资金的犯罪分子,法院分别对3名被告判处有期徒刑,并追赃挽损3万余元。这一“公正司法和情理法交融”的办案原则,彰显了精准监督的法律效果、检察护企的经济效果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效果,赢得了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员工们的连连点赞。

“小案不小办”让团队成员找到了学习潘非琼同志先进事迹的最佳途径;“小案不小办”也必将会让英模精神在抚顺县检察院熠熠生辉。


作者:抚顺县政法委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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